(相关资料图)
1月4日发布《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2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2月12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1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月9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1月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1月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Copyright 2015-2022 东方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8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