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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通讯员雷可宁)4月6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1994年经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2010年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地处子午岭南段余脉,总面积8856公顷,森林覆盖率95%以上,是渭北高原沟壑区最大的植物景观群落,被誉为“渭北高原上的西双版纳”“西安咸阳的后花园”。石门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自然资源丰富,野生动物200多种,野生植物1200多种,珍稀保护动植物有金钱豹、黑鹳、白鹤、杜松、水曲柳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也是四季观光旅游的理想胜地。同时,石门山有历史上秦朝的高速公路“秦直道”,历史文化深厚。保护好这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环境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形成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旅游司法协作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司法保护基地是由旬邑县法院、旬邑县检察院携手联合设立,旨在打造集环资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构建信息共享、多方共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审理涉自然资源保护案件时,与共建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及警示教育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环境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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